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對外公布,將包括腫瘤靶向藥、治療心血管病等重大疾病在內的36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范圍,并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種擬談判藥品的名單,經過與相關企業的談判,其中36種藥品談判成功,成功率達到81.8%。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藥品的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我國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未來將大幅減輕。
對于需要靠“腫瘤靶向藥”延續生命的癌癥患者來說,一年藥費又何止上萬。例如局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靶向藥特羅凱,吃一個月就要上萬。不吃藥不行,吃藥幾乎等于用錢買命。面對天價負擔,不少人選擇放棄。
今年2月底,伴隨著2017年版國家藥品目錄的公布,人社部同時提出了44種擬談判藥品,都是療效好、價格貴、專利獨家藥品。
經過一番與藥企的協商談判,最終有36種藥品成功納入醫保藥品目錄乙類范圍,今后將統一執行談判確定的醫保支付標準。這包括15種腫瘤治療藥物,覆蓋肺癌、乳腺癌、淋巴癌、骨髓瘤等多種癌癥,曲妥珠單抗、利妥昔單抗等多種被迫切需求的腫瘤靶向藥,均被囊括其中。此外,還有治療心血管、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藥物,以及治療血友病等罕見病的用藥。
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顏清輝表示,社會公眾以及參保人員反映比較多的,這次通過談判納入進來。這次談判對創新藥和罕見病藥給予了高度重視。列入國家重大創新專項的也全部談判成功。
一直以來,醫保基金承受力與患者需求之間,始終存在一道藥品價格的壁壘。如何打通道路?引入藥品目錄準入談判,是一項全新的嘗試。說白了,就是醫保經辦機構代表參保人“團購”,利用購買量的優勢,與藥品企業通過協商談判的方式降低價格。“用有限的錢,買到性價比最高的藥”,在保障患者用藥的同時,更是保證醫保基金平穩運行的合理手段。
顏清輝介紹,“像專利藥、獨家品種,臨床價值比較高,而且療效也比較確切,老百姓確實需要。但是按照市場價格,醫保基金難以承受。我們希望發揮醫保的集團購買優勢,和企業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談判確定適宜的支付標準。兼顧參保人用藥保障水平,以及基金的承受能力。”
與2016年的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后這些藥品的平均價格降幅達到44%,最高的降幅達到70%。以治療乳腺癌的曲妥珠單抗,也就是俗稱的赫賽汀為例,此前單只藥市價就能賣到2萬左右,患者一年此一項負擔就超過13萬。談判后納入醫保目錄,單只售價降到7600元。參保患者按照各地不同報銷政策,最低自付比例在2成左右,約1500元。患者負擔,大幅度的降低。
浙江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何文炯表示,疑難雜癥,重病人需要用特殊藥。這種藥往往用的人少、價格貴。有機會可以跟藥商商量,病人想吃的藥將來就有可能吃到。
具體如何與藥企完成談判協商,讓“天價藥”的價格降下來呢?醫保方的預期支付標準,由兩組專家分別從藥物經濟性和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兩方面評估測算。人社部社保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延君介紹,藥物經濟型評估,主要從藥品的臨床價值、國際國內價格比較、同類藥品參比等角度分析;醫保基金測算,主要從醫保運行數據庫中提取相關藥品使用情況和費用信息為基礎,通過大數據分析和精算,測算談判藥品納入目錄后對基金的影響,提出建議。
藥企方面,則有兩次機會提出報價。買賣雙方對價格和醫療保險用藥方案達成共識,簽訂協議后,相應的藥品進入了醫保目錄中。徐延君表示,企業有兩次報價機會,如果企業最低報價比醫保預期支付價格高出15%以上,則談判中止;反之雙方可進一步磋商。最終確定的支付標準,不能超過醫保預計支付標準。
對于藥企來說,雖然談判降低了價格,但是納入醫保目錄,使用量就有了保證。“以價換量”也是不錯的選擇。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通過談判打包的方式,批量采購使藥價下降。比如單買2萬一盒,成批量有優勢,薄利多銷,藥廠會以優惠價格供應。
顏清輝表示,目前規定的支付標準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內,如果有仿制藥上市,人社部將根據仿制藥價格水平調整相應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各地要鼓勵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發揮藥店保障醫保藥品供應的積極作用。“在有效期內,如果有談判藥品的仿制藥上市,我們將根據仿制藥的價格水平的調整水平來調整醫保支付標準。同時,鼓勵各地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積極支持醫藥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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